110.番外篇——闫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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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冻结中~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 她念一个字, 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 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 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 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 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 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 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 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 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 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 跟着丁一, 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油。
最后,才发现购物车里堆了好多东西。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闫浩宇有点后悔,该少买一点。
丁一感觉到了它的情绪波动,以为是它也想吃东西了,毕竟后面可以修成人形,是可以吃东西的。
于是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快点修成人形?”
闫浩宇:“……”我也想知道。
别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但是力气还挺大的。
很快就到了家。
这段时间,通过加入的水逐渐减少,闫浩宇已经成功把稀饭变成了干饭了。
两个人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了,毕竟,打字的锻炼,不是盖的。
每次接收到信息,都需要她快速作出反应。
所以,即使第一次洗菜,丁一也没有什么障碍。
洗好了以后,闫浩宇便指挥着丁一用酱油把翅中腌制一下,就像网上说的那样。
然后又洗了新电饭煲。
其实家里是有天然气灶的,但是闫浩宇不放心,不敢让她用。
所以就用电饭煲。
刀也不敢让她用。
丁一觉得没什么,她平时切个水果也没事,但是闫浩宇就是不让她用。所以,蒜是剥皮以后的整个,而姜这掰了一片下来。
然后……
闫浩宇愣了一下,电饭煲做可乐鸡翅怎么做来着?
他在路上都还记得。
于是,丁一拿出手机再百度了一下,闫浩宇又看了一遍过程。
“一一,在电饭煲里倒适量的油,油在你右手边。”
丁一打开了油瓶,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适量是多少?”
“一会我叫停你就停。”虽然闫浩宇这个没下过厨的也不知道适量是多少,但是不妨碍他的自信。
虽然丁一看不到,但是也完全不妨碍她对闫浩宇的自信。
于是,就开始倒。
闫浩宇琢磨着,油可以多,但是不能少,按照这个原则,闫浩宇等到没过了底好一会儿,这才叫停。
然后,紧接着,闫浩宇便让丁一把刚才被酱油腌过的翅中,还有姜和蒜都放了进去。
然后又把可乐也倒了进去。
自信满满地跟丁一说道,“一会儿就有香喷喷的可乐鸡翅吃了!”
丁一眉眼弯弯,仿佛已经吃到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嗯嗯!”
“那我们现在还要做什么吗?”丁一问道。
“不用做了,就等它熟。”闫浩宇选择电饭煲,就是冲着它安全简单。
“好的,那我去打字。”丁一蹦着去了客厅。
她现在对家里非常熟悉,再加上,跟着闫浩宇都快习惯不用手杖了,走路特别大胆。
闫浩宇有些时候都觉得心惊胆战,简直是操碎了心,“慢点,慢点,别摔着了!”
丁一一下子就蹦到软软的沙发上了,“别怕,我记得的~我在外面会慢慢走路的~”
闫浩宇见她高兴,也舍不得限制她。
因为,能够想象,她从小到大应该都是一直慢慢走路,不敢跑不敢跳……
现在做汤,是闫浩宇在网上找到的菜谱,就是去超市买回来的肉末,加上撕成一条一条的平菇,然后再加点盐,煮煮就可以了。
丁一超级满足,觉得闫浩宇就是大厨水平。
闫浩宇自我膨胀了好久,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所以,每次做饭做菜都是她俩最高兴的时候。
然后就是吃饭,丁一吃饭特别像小孩子,她会把菜汤倒在米饭里,然后拿勺子,慢慢舀着吃。
因为这样会非常方便,她以前养成的习惯,因为看不见,夹菜之类的,对于她来说,太麻烦了。
吃饭的时候,手机就放在旁边。
于是,两个人就听到了推送。
闫家认回来了一个养子。
技能冻结中~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 她念一个字, 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 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 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 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 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 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 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 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 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 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 跟着丁一, 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油。
最后,才发现购物车里堆了好多东西。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闫浩宇有点后悔,该少买一点。
丁一感觉到了它的情绪波动,以为是它也想吃东西了,毕竟后面可以修成人形,是可以吃东西的。
于是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快点修成人形?”
闫浩宇:“……”我也想知道。
别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但是力气还挺大的。
很快就到了家。
这段时间,通过加入的水逐渐减少,闫浩宇已经成功把稀饭变成了干饭了。
两个人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了,毕竟,打字的锻炼,不是盖的。
每次接收到信息,都需要她快速作出反应。
所以,即使第一次洗菜,丁一也没有什么障碍。
洗好了以后,闫浩宇便指挥着丁一用酱油把翅中腌制一下,就像网上说的那样。
然后又洗了新电饭煲。
其实家里是有天然气灶的,但是闫浩宇不放心,不敢让她用。
所以就用电饭煲。
刀也不敢让她用。
丁一觉得没什么,她平时切个水果也没事,但是闫浩宇就是不让她用。所以,蒜是剥皮以后的整个,而姜这掰了一片下来。
然后……
闫浩宇愣了一下,电饭煲做可乐鸡翅怎么做来着?
他在路上都还记得。
于是,丁一拿出手机再百度了一下,闫浩宇又看了一遍过程。
“一一,在电饭煲里倒适量的油,油在你右手边。”
丁一打开了油瓶,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适量是多少?”
“一会我叫停你就停。”虽然闫浩宇这个没下过厨的也不知道适量是多少,但是不妨碍他的自信。
虽然丁一看不到,但是也完全不妨碍她对闫浩宇的自信。
于是,就开始倒。
闫浩宇琢磨着,油可以多,但是不能少,按照这个原则,闫浩宇等到没过了底好一会儿,这才叫停。
然后,紧接着,闫浩宇便让丁一把刚才被酱油腌过的翅中,还有姜和蒜都放了进去。
然后又把可乐也倒了进去。
自信满满地跟丁一说道,“一会儿就有香喷喷的可乐鸡翅吃了!”
丁一眉眼弯弯,仿佛已经吃到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嗯嗯!”
“那我们现在还要做什么吗?”丁一问道。
“不用做了,就等它熟。”闫浩宇选择电饭煲,就是冲着它安全简单。
“好的,那我去打字。”丁一蹦着去了客厅。
她现在对家里非常熟悉,再加上,跟着闫浩宇都快习惯不用手杖了,走路特别大胆。
闫浩宇有些时候都觉得心惊胆战,简直是操碎了心,“慢点,慢点,别摔着了!”
丁一一下子就蹦到软软的沙发上了,“别怕,我记得的~我在外面会慢慢走路的~”
闫浩宇见她高兴,也舍不得限制她。
因为,能够想象,她从小到大应该都是一直慢慢走路,不敢跑不敢跳……
现在做汤,是闫浩宇在网上找到的菜谱,就是去超市买回来的肉末,加上撕成一条一条的平菇,然后再加点盐,煮煮就可以了。
丁一超级满足,觉得闫浩宇就是大厨水平。
闫浩宇自我膨胀了好久,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所以,每次做饭做菜都是她俩最高兴的时候。
然后就是吃饭,丁一吃饭特别像小孩子,她会把菜汤倒在米饭里,然后拿勺子,慢慢舀着吃。
因为这样会非常方便,她以前养成的习惯,因为看不见,夹菜之类的,对于她来说,太麻烦了。
吃饭的时候,手机就放在旁边。
于是,两个人就听到了推送。
闫家认回来了一个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