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民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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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们的意思是,大家一起来打双人比赛。两人一队,互相对抗。
各国领事夫妇们自是一队,警察厅厅长徐国梁和卢筱嘉间隙颇深,不可能组队,便同杜月笙组在了一起。最后,杨雪则自然而然的和卢筱嘉成为了一队。当然,卢筱嘉欣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甚至颇有些求之不得的意味。
杨雪从未真正打过网球,她既不懂得如何进攻,也不懂如何防守,拦截向她飞去的球的时候,拦得略显笨拙。可是杨雪却并没有感到泄气,反而越玩越兴奋。她的体力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并不比这里的大半人差多少,在渐渐熟悉起来之后,也已经渐渐的能拦下些球了。
科等整场比赛打完,杨雪的队伍还是以7:5的极小差距惜败,实在是杨雪在第一节扑空的球太多了,才给了对方队赢的机会。
“抱歉,刚刚是我拖你后腿了。”
大祸一块儿休息的时候,杨雪大方的向自己卢筱嘉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先生,你学得真是太快了,希望下次我们还可以一起打球。”
卢筱嘉本人自是表明了自己并不在意,但令杨雪没想到的是,那个一直未曾与自己交谈过的徐国梁竟然也回了她的话。
或许是因为各自派系的原因吧,只要是卢筱嘉感兴趣的,徐国梁总爱去争一争。但按她自己来说,她其实并不愿意和任何一个组织的人走得太近,不论是军阀还是帮派。这个时候团体与团体的斗争实在太多,所以无论是杜月笙、卢筱嘉还是徐国梁,她其实都不愿交往过甚,她不想以命相搏。
浅浅笑了笑,并没有将徐国梁的话当做一回事,杨雪仅出于礼貌的回道:“是吗?我也希望下次还可以一起打球。”
说罢,杨雪便主动同身边的领事夫妇们谈起了天,说起了她对他们国家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很快便引起了众人的惊叹。
卢筱嘉就在杨雪的身边看着杨雪与众人谈笑风生的模样,只觉得杨雪不仅貌美,不仅才华出众,就连社交能力都如此优秀。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杨雪如此的与众不同,与他平常所交往过的女人不同。一时间,他看着杨雪的眼神更为炙热了。
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杜月笙的眼里。
在俱乐部吃过午餐后,众人都预备散了,毕竟领事们都还有事务要办。可卢筱嘉却像是终于找着了机会般,不断的问着杨雪想去哪里玩儿,需不需要他为她引路之类的。
杨雪被闹得有些烦了,便颇为不耐的撇过了头,恰好瞧见杜月笙也正预备离开。便立时走到杜月笙的面前,皱着眉抱怨道:“你怎么这么慢?”
之后方才转过身对着卢筱嘉扬起一抹灿烂的笑,道:“卢少爷,抱歉,杜先生早先便已经与我有约了。”
卢筱嘉闻言,盯着杜月笙不自觉的皱了皱眉,他虽是都督之子,却也不能无缘无故的便架人走,至少,是不能因为一个女人的拒绝了自己而架一个身份极高的人走。
没有办法,他只好对杨雪笑道:“那么,佑亦先生和杜先生先玩好,下次我们再约。”
说罢,他便离开了。只不过,杜月笙却铁定是被他给记上了一笔。
杨雪看着卢筱嘉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听着汽车离开的声音,心情甚好的偏过头,正好看见了杜月笙满眼似笑非笑的神情。
也不觉得尴尬,杨雪蓦地笑了出来:“呵,杜先生,你利用我一次,我利用你一次,这很公平。今天之后,我们两清。”
杨雪笑着走出了大门,可到了门口她却又忍不住停了下来。
那是在网球场旁边的马场门前,一名美国的中年人和一名中国青年站在一块儿。美国人是这俱乐部的管理者,而青年则是想来俱乐部谋取一份工作的。显然,中国青年的英文很好,因为他听懂了美国人的拒绝,也听懂了美国人的谩骂,他在骂他——“没用的中国猴子”。
杨雪一瞬间便对这没教养的美国人感到厌恶。她本来想直接走上前去的,可她却从她所站在的角度看见了很新奇的一幕——青年低垂着的双眸中,充斥着不屈,叫嚣着不满与愤怒。
说起来,杨雪也感到很无奈,在现在的中国,几近八成的人,在遇到洋人后,便忐忑得连话都不敢说——哪怕这个洋人本身也只是一个下人。
可这名青年,杨雪看得很清楚,他极想反抗,可难得的,他又懂得隐藏懂得蛰伏。
真像我!
杨雪不得不想起看前世的自己。她极少想起前世的自己,那段经历是极不美妙的。她从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偏僻的乡村,一个并不完整的家里。她血缘上的母亲是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杨雪的父亲究竟是谁。
杨雪十四岁那年,她带着杨雪嫁给了村里一个出名的中年混混。混混对她和杨雪都不好,经常是拳脚相加的。但如果仅是这样,那是不足以让杨雪如此痛恨他的。他所给予杨雪的噩梦,是他在她十六岁那年,醉酒过后的侵占!而她的母亲,竟然为了不被打骂而选择了不闻不问,她无视着杨雪的呐喊,转身而去。
或许,人在绝望之时真的是有潜力的,极度的惊慌里,她摸到了身旁那个从混混手里落下的酒瓶,重重的砸向扑在自己身上的混混的脑袋。
之后,他昏了过去,她逃了。她偷了几千块钱,逃出了那个“家”,逃出了那个山村,去到了北京。刚到北京的时候,她仍然是止不住的噩梦。可越是这样,她便越想要让自己活得更好!
也是这时,她遇见了她的经纪人,她是极感谢自己的经纪人的,哪怕从此之后,她还未成年便开始沉浮在娱乐圈。可是,即便如此,光鲜与黑暗的背后,她仍然凭借着自己的坚韧的毅力考入了Q大的中文系。当初的她有多落魄,彼时的她便有多风光。
而那对人渣,已经不需要她亲自去折磨他们了,自然有想赢得她的青睐的人们将他们带到她的面前。她曾经说过的也都做到了,她曾经的苦痛,要他们拿后半生的苦痛来跪着偿还。
他像她!
杨雪看着在美国人离开后仍站在原地的青年人,再次在心内坚定地感叹道。
走到青年人的身旁,杨雪目光有些悠远:“很多中国人都认为自己本来便该仰视洋人的,他们认为这便是命。可是什么是命呢?命又该有谁来规定呢?谁又应该比谁更高贵呢?”
青年人抬头望着她,眼中的不屈还没有完全的消散,却又转变为了疑惑。
杨雪从自己的手包中,拿出一个小布袋,其中有十几枚大洋,笑道:“这些给你。”
“为什么帮我?”
眼前的人,他自然认得,是现在正炙手可热的女文人,可她为什么要帮自己呢?在这么个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年代。
“我不相信命,也没有谁可以掌握我的命,我的命在我的手中。”杨雪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而后才忽然笑道:“就当是我突如其来的善心吧,保持你的那份倔强。”
说完,便转过了身。
杜月笙就站在她的身后,她也不知道他在自己的后面听了多久,她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示意般点了点头,便径自坐上了海丽给她派的车。
她想,她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了。
按照他们的意思是,大家一起来打双人比赛。两人一队,互相对抗。
各国领事夫妇们自是一队,警察厅厅长徐国梁和卢筱嘉间隙颇深,不可能组队,便同杜月笙组在了一起。最后,杨雪则自然而然的和卢筱嘉成为了一队。当然,卢筱嘉欣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甚至颇有些求之不得的意味。
杨雪从未真正打过网球,她既不懂得如何进攻,也不懂如何防守,拦截向她飞去的球的时候,拦得略显笨拙。可是杨雪却并没有感到泄气,反而越玩越兴奋。她的体力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并不比这里的大半人差多少,在渐渐熟悉起来之后,也已经渐渐的能拦下些球了。
科等整场比赛打完,杨雪的队伍还是以7:5的极小差距惜败,实在是杨雪在第一节扑空的球太多了,才给了对方队赢的机会。
“抱歉,刚刚是我拖你后腿了。”
大祸一块儿休息的时候,杨雪大方的向自己卢筱嘉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先生,你学得真是太快了,希望下次我们还可以一起打球。”
卢筱嘉本人自是表明了自己并不在意,但令杨雪没想到的是,那个一直未曾与自己交谈过的徐国梁竟然也回了她的话。
或许是因为各自派系的原因吧,只要是卢筱嘉感兴趣的,徐国梁总爱去争一争。但按她自己来说,她其实并不愿意和任何一个组织的人走得太近,不论是军阀还是帮派。这个时候团体与团体的斗争实在太多,所以无论是杜月笙、卢筱嘉还是徐国梁,她其实都不愿交往过甚,她不想以命相搏。
浅浅笑了笑,并没有将徐国梁的话当做一回事,杨雪仅出于礼貌的回道:“是吗?我也希望下次还可以一起打球。”
说罢,杨雪便主动同身边的领事夫妇们谈起了天,说起了她对他们国家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很快便引起了众人的惊叹。
卢筱嘉就在杨雪的身边看着杨雪与众人谈笑风生的模样,只觉得杨雪不仅貌美,不仅才华出众,就连社交能力都如此优秀。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杨雪如此的与众不同,与他平常所交往过的女人不同。一时间,他看着杨雪的眼神更为炙热了。
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杜月笙的眼里。
在俱乐部吃过午餐后,众人都预备散了,毕竟领事们都还有事务要办。可卢筱嘉却像是终于找着了机会般,不断的问着杨雪想去哪里玩儿,需不需要他为她引路之类的。
杨雪被闹得有些烦了,便颇为不耐的撇过了头,恰好瞧见杜月笙也正预备离开。便立时走到杜月笙的面前,皱着眉抱怨道:“你怎么这么慢?”
之后方才转过身对着卢筱嘉扬起一抹灿烂的笑,道:“卢少爷,抱歉,杜先生早先便已经与我有约了。”
卢筱嘉闻言,盯着杜月笙不自觉的皱了皱眉,他虽是都督之子,却也不能无缘无故的便架人走,至少,是不能因为一个女人的拒绝了自己而架一个身份极高的人走。
没有办法,他只好对杨雪笑道:“那么,佑亦先生和杜先生先玩好,下次我们再约。”
说罢,他便离开了。只不过,杜月笙却铁定是被他给记上了一笔。
杨雪看着卢筱嘉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听着汽车离开的声音,心情甚好的偏过头,正好看见了杜月笙满眼似笑非笑的神情。
也不觉得尴尬,杨雪蓦地笑了出来:“呵,杜先生,你利用我一次,我利用你一次,这很公平。今天之后,我们两清。”
杨雪笑着走出了大门,可到了门口她却又忍不住停了下来。
那是在网球场旁边的马场门前,一名美国的中年人和一名中国青年站在一块儿。美国人是这俱乐部的管理者,而青年则是想来俱乐部谋取一份工作的。显然,中国青年的英文很好,因为他听懂了美国人的拒绝,也听懂了美国人的谩骂,他在骂他——“没用的中国猴子”。
杨雪一瞬间便对这没教养的美国人感到厌恶。她本来想直接走上前去的,可她却从她所站在的角度看见了很新奇的一幕——青年低垂着的双眸中,充斥着不屈,叫嚣着不满与愤怒。
说起来,杨雪也感到很无奈,在现在的中国,几近八成的人,在遇到洋人后,便忐忑得连话都不敢说——哪怕这个洋人本身也只是一个下人。
可这名青年,杨雪看得很清楚,他极想反抗,可难得的,他又懂得隐藏懂得蛰伏。
真像我!
杨雪不得不想起看前世的自己。她极少想起前世的自己,那段经历是极不美妙的。她从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偏僻的乡村,一个并不完整的家里。她血缘上的母亲是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杨雪的父亲究竟是谁。
杨雪十四岁那年,她带着杨雪嫁给了村里一个出名的中年混混。混混对她和杨雪都不好,经常是拳脚相加的。但如果仅是这样,那是不足以让杨雪如此痛恨他的。他所给予杨雪的噩梦,是他在她十六岁那年,醉酒过后的侵占!而她的母亲,竟然为了不被打骂而选择了不闻不问,她无视着杨雪的呐喊,转身而去。
或许,人在绝望之时真的是有潜力的,极度的惊慌里,她摸到了身旁那个从混混手里落下的酒瓶,重重的砸向扑在自己身上的混混的脑袋。
之后,他昏了过去,她逃了。她偷了几千块钱,逃出了那个“家”,逃出了那个山村,去到了北京。刚到北京的时候,她仍然是止不住的噩梦。可越是这样,她便越想要让自己活得更好!
也是这时,她遇见了她的经纪人,她是极感谢自己的经纪人的,哪怕从此之后,她还未成年便开始沉浮在娱乐圈。可是,即便如此,光鲜与黑暗的背后,她仍然凭借着自己的坚韧的毅力考入了Q大的中文系。当初的她有多落魄,彼时的她便有多风光。
而那对人渣,已经不需要她亲自去折磨他们了,自然有想赢得她的青睐的人们将他们带到她的面前。她曾经说过的也都做到了,她曾经的苦痛,要他们拿后半生的苦痛来跪着偿还。
他像她!
杨雪看着在美国人离开后仍站在原地的青年人,再次在心内坚定地感叹道。
走到青年人的身旁,杨雪目光有些悠远:“很多中国人都认为自己本来便该仰视洋人的,他们认为这便是命。可是什么是命呢?命又该有谁来规定呢?谁又应该比谁更高贵呢?”
青年人抬头望着她,眼中的不屈还没有完全的消散,却又转变为了疑惑。
杨雪从自己的手包中,拿出一个小布袋,其中有十几枚大洋,笑道:“这些给你。”
“为什么帮我?”
眼前的人,他自然认得,是现在正炙手可热的女文人,可她为什么要帮自己呢?在这么个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年代。
“我不相信命,也没有谁可以掌握我的命,我的命在我的手中。”杨雪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而后才忽然笑道:“就当是我突如其来的善心吧,保持你的那份倔强。”
说完,便转过了身。
杜月笙就站在她的身后,她也不知道他在自己的后面听了多久,她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示意般点了点头,便径自坐上了海丽给她派的车。
她想,她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