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第一百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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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王老三被夏千千猝不及防的表白了, 回家的路上, 乐呵的嘴都合不拢。
他紧紧的牵着她的手, 就算是开门也不放开。
龅牙妹领着三个孩子在不安的等待着他们,看见人回来, 终于松了口气。
回了房间,要去厕所蹲坑, 进去夏千千才发现王老三跟个痴汉一样的跟了进来。
她甩甩手, 瞪眼问:“干嘛?”
王老三做贼似的看她一眼,撇开眼,然后又猛地抬眼盯着她,低声说:“我们再给铁蛋和小九添个妹妹吧……”
“好啊!”夏千千露齿一笑, 还没等王老三高兴,然后猛的把脸沉下:“今天晚上你去和铁蛋睡!”
门“砰”的一声砸上,王老三默默鼻子, 只能去找儿子睡觉。
过了几天,夏千千就从小兰的嘴里得知,昨天夜里, 旁边的梁府抬出两具用草席裹着的尸体。下人手不稳, 尸体滚了出来, 被路人看见了。现在,城里传得沸沸扬扬。
梁老爷并没有在城里放出招婿的消息,夏千千也不知道最后梁如玉会怎么样。
只是, 这已经不关他们的事。但说到底, 此事与他们无关, 梁家怕是不这样认为。夏千千觉得,梁老爷梁夫人老眼昏花,大概会认为王老三不娶梁如玉,是他们王家的错。此后恐怕会有多番刁难。
夏千千虽然不惧,但梁家在城里盘踞多年,而他们却根基未稳,如果两方正面对上,他们肯定会是最吃亏的。由此,吃饭的时候,她便在饭桌上把此事说了出来,让众人都知道平时小心提防梁家的人。
其实她最发愁的是,要不要再换一个地方住。有个随时要害自己的邻居,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只是现在他们刚买了宅子,立刻就搬走的话,实在是奇怪,城中也没有合适的地方,只能先这样。
另外,夏千千打算下次去府城,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男仆,买几个回来。这次梁家的人忽然闯入,可把她真的吓了一跳,仔细算算,家里竟然只有王老三一个成年男人。除了家里需要个守门的人,她还打算给王老三配个小厮,这样如果以后他和女人接触的话,有了小厮在身边,别人也不能说是孤男寡女,算是绝了他的烂桃花。
而且,大哈小哈她也不想再拴着它们,这样如果家里有动静,也起到个警示的作用,更别说大哈小哈这么凶,估计来了坏人还要靠它们保护。
这件事情平息之后,闲聊时,夏千千和凤姐儿说起来,凤姐感慨的说:“人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但我看铁蛋他爹不错的很。只是他这烂桃花也忒多了点,你可得把人看好了。”末了,有些迟疑的开口,“家里男丁少的话,你要买仆人,但最好还是有些武艺的……”
夏千千看她吞吞吐吐的样子,翻个白眼,说:“你我之间,有话就说。”
“是这样的,我家镖局也是开了好多年了,都是雇的外面的武师来走镖,我有一个叔叔,和我爹是结拜兄弟,早年间受了伤,腿断了一只,从此以后不能再出镖了。后来媳妇也跟人跑了,他自己回了乡下,种着几亩地。因为他小时候对我特别好,出嫁的时候还来送我。所以你刚刚说起来,我就想起他来了。我觉着你要找人的话,最好还是会点功夫的,然后又不能给家里添麻烦,他这年纪刚刚好,你怎么看?”
听起来很不错!凤姐儿会开口推荐的人,大概人品也是不错的,而且就像她说的,如果有武艺就更好了。
“那我要去哪里才能找到他?”
“我写个地址给你,你到了府城让我大嫂带你去。”她知道现在金大嫂现在和夏千千的关系还不错。
夏千千点点头。
她跟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凤姐儿他们不一样。现在赚的钱不少,除了平日使用的银子,她和王老三还在老家的后山埋了大概五千多两银子在地下,以防发生意外。除此之外的钱,她却觉得还是用去买房或者买商铺之类的投资比较好。而凤姐儿他们除了那次在茅村跟着她买了地之外之后,大概是把钱放到了哪里。不过夏千千还是觉得钱用来生钱比较好,放着它也不会多出来,于是接下来便竭力的劝她在府城里买套商铺,到时候租出去,一年下来也是不少钱,或者将来给两个女儿做嫁妆也可以。
凤姐儿被最后这一条给说动了,她自己是个女人家,知道嫁人之后受婆家的束缚多,自己做不了自己的主,就像现在明明是她和夏千千合伙做生意赚了银钱,但自己只能留下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被婆婆拿了去。要不是顾及金家,她婆婆怕是一分都不会给她留下。唯一好的一点是,老高是独子没有兄弟,以后高家的钱也还是要留给他们夫妇。如果现在就开始给女儿准备嫁妆,将来他们嫁到夫家,有了银子傍身,也不至于被人欺辱。再差一步,如果过得不好,和离之后,嫁妆是要还给女人的,这样无论如何也有了底气。
这样想着,回家后,她就跟高捕快提了此事。
外人皆以为凤姐儿连生了两个女儿,高捕快对她很不满,其实他爱屋及乌,对两个女儿疼爱得紧,不然也不会就算大女儿高兴她喜欢扮成男孩子跟着他到处走动,他都愿意带着她。
他其实私底下早就跟凤姐儿说过,就算没有男娃儿也没事。他们高家是捕快世家,外人看起来风光,但是他们不知道的他们心里的苦,高捕快他爹有一个兄弟就是死在追捕犯人的过程中,而高捕快上头其实有个大哥,却因为别人的报复,才三岁的时候被人诱拐到河边溺水而亡。也是因为这件事情,他娘伤心欲绝,生了他之后,对他十分宝贝,往日里也看的紧,当年也十分反对他去衙门里,后遗症就是对嫁进来的凤姐也各种挑剔。
他说,如果没有儿子,将来招个女婿,不但传宗接代的事解决了,还能看着女儿不被欺负,这样挺好的。
所以听了凤姐儿的话,高捕快微微思索,就同意了她的意见。
他现在每日当值回家最喜欢做的就是抱着小女儿不撒手,两个女儿虽然年纪还小,但已经能看出将来吧必定遗传了凤姐儿的美貌,长大后怕是要被踏破门槛。每每想起这事,他就捶足顿胸,恨不得把那虚构的女婿拖出来打一顿。
“你要不要也顺便回娘家一趟?这么长时间没见面,岳父岳母他们肯定想你了。”
凤姐儿的眼睛一亮,她也想爹娘了。
“那你要去么?”
“我看能不能请假。”
“说起来你娘最近怎么没有带姑娘回家了?”之前不是挺起劲的嘛?
高捕快没有邀功,只道:“老人家嘛,闲着没事就爱折腾,折腾一阵子就自己歇下来了。”实则是他私底下找了老母亲,说她要是再继续这样子,他就和凤姐儿带着两个孩子搬出去住。她才不在家里闹腾。
凤姐儿要去,高捕快让人帮忙当值得了假,终于有了时间,也要去,于是这一次去的人便多了起来。
夏千千一看这么多人,便决定多租几辆马车,给三个孩子也请假,一并带着去走一走,算是长长见识。可惜的是,王老爹身体不便,路途太长,他不能前往。龅牙妹要看着小吃店的生意,他们只能把老人托了她照顾。
只是,已经到了多雨的季节,断断续续下了好多天的雨,一直没有停,路上全是泥泞,坐在车上就不想动弹,方便的时候下一趟车,脚上全是泥巴,只能把鞋脱了放在车辕上,虽然有些不方便,但每个人心里都还是期待的,几个孩子兴奋得上串下跳。
“我们现在每次去城里都得住客栈,所以这次去便打算在那也买个房子,以后去了府城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住自己家里总比住在客栈来的方便。”
凤姐儿说:“我发现你有个奇怪的癖好,就是喜欢到处买房子。”
夏千千无言以对,这是事实。作为一个现代房奴,死之前,还在还款,房子还没有真正成为她的,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恨不得买买买,多买些房子屯着。
至于以后用来干什么,别问她,她也不知道。
这次去府城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她在此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透露,这次去要把东西让人带去蜀地,趁着唐三少爷成亲,让他在成亲当日推出麻将。这麻将是用石头做的,为了宣传,背面全雕刻上了仙女坊的招牌。要是有玉石的话,她还想用玉做一副呢,肯定卖得出高价。
真是一点也不觉得会腐蚀老百姓的生活!毕竟他们现在没有麻将,但是也有别的娱乐,比如说他们本地人就蛮喜欢玩叶子牌。
到了城里,他们先把货送到了店里,然后去了金家。因为这次凤姐儿也在,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一家人都住到了金家。
“带着孩子们,东西肯定带的多,你住客栈多不方便!”凤姐儿他娘说道。
这次夏千千并没有再客气,再说这回她已经打算好要在府城买房子,日后也不会再麻烦到他们。
“好孩子,我没有看错你!”饭桌上,得知高捕快他们这次来府城,打算在城里买两个商铺给高兴两姐妹将来做嫁妆,凤姐儿他爹不由得十分高兴,对着高捕快笑得停不下来。
高捕快却道:“都是托了王家两口子的福!”要不是正好遇到他们两个,就凭他自己那一点本事,怎么可能在府城能买得起商铺!
王老三听了,却挠挠头,说:“店是她们自己开的!”他嘴是真的笨,一般人听到这句话都会谦虚一下,他只会说老实话。
听了此话,桌上的人都笑起来,凤姐儿他爹却不由得连连点头。
只大儿媳妇在他们店里的那一成股,每个月就好多些银子,女儿这边占了三成,只会更多,他现在也算是对女儿日后的生活放了心了。
“王兄弟,这杯敬你!我们全家都沾了你的光了!”
“哪里哪里!”
合适的商铺和房子也不是随时都有的,找了三家牙行,只能让他们留意。
夏千千倒是在其中一家牙行里看中了一对带着两个小孩的四五十岁的夫妻。
据说是因为主家在京城犯了事,作为奴仆,他们便被发卖了,牙行的人在京城有门路,买的人看中这个女人一手好绣艺,便将她买了来。
好绣艺?
夏千千又高兴又好奇,问她有没有绣品给她看,牙行的人便拿出了一幅作品递给夏千千。
可惜夏千千这个家伙,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是做绣品生意的,却根本看不出好坏来,只知道它的针脚细密,作品中规中矩。
那绣娘看她面善,又带了几个孩子,不像是坏人,有些紧张的说:“我家男人会赶车,两个孩子也不小了,过个一两年就能使得上力,夫人你买了我们吧!”
孩子里的姐姐才七八岁大,听了娘亲的话,也懂事的推销自己:“我叫小翠,已经跟着娘学了好久绣花,娘说过个一两年,我绣的花也能卖钱了。老爷夫人,你们买了我们吧!”
夏千千听了她的话,觉得有些心酸,向牙行的人询问价格。
“大人一个三十两,小的一个四十两,要是一家都带走,可以算你们一百两。”
好贵!
知道了价格,夏千千便不想买了,可是看着那几双充满寄翼的眼睛,她真的不忍心拒绝,最后还是八十两银子买了回去。
那绣娘和她丈夫高兴得跪在地上带着两个孩子不停的磕头,嘴里说:“夫人老爷,你们是我们一家的再生父母啊!”
女儿现在虽然还小,但是等再大一点,牙行的人恐怕会把她卖到那不干不净的地方,她日日夜夜的都担心着,现在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
夏千千把他们叫起来,正准备走,旁边的女人堆里却有人喊道:“夫人,我也会绣艺,你买了我吧!”
夏千千一听,便看了那边一眼,然后便跟捅了马蜂窝似的,所有的女人都在叫嚷着说自己会绣花。
牙行的人抬起手中的鞭子便要抽打,夏千千阻止了他,因为她忽然想到,要是真的会绣艺,买回去的话就赚翻了……诶,等等,就算不会绣艺,也可以去缝制衣服和裁剪啊!
再说了,这些女人看起来蓬头垢面的,好不凄惨,她把她们带回去做女工,等过个十年八年的再放了她们,也算是积德。
于是,便让她们把所有的女子都带出来,不管多大。其中有五六个十岁以下的小女孩,看的夏千千不忍,她更坚定了自己要做的事。
“我是开绣坊的,在乡下,需要很多女工,不会绣艺也行,可以做别的,每日里主要就是做衣服。最多十年,十年后,要赎身可以看你的表现。进了我们家不能吃香的喝辣的,但是能保证衣食无忧,愿意的跟我走。只一点,不能背主。如果你觉得自己能做到这点,那么除了以下三种人,想走的都站出来,第一种,偷汉子的。第二种,杀人或者协助过杀人的。第三种,卖过主的。”
自然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犯过她说的三条,最后在牙行的人的指点下,拉出来三人,剩下的全被夏千千买了。
只是他们还不回家,也没有房子安置她们这三十八个人,只能暂时让她们寄居在牙行里。
没了事情做,他们便打算出去玩。
离着府城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叫落云山的山。山上有一个寺庙,叫落云寺,香火鼎盛,远近闻名。夏千千早就听说过,一合计便打算去那里游玩。
正好金家的人也打算去,便约了第二天如果天晴便去落云寺上香。
因为下雨,街上的小贩也没了踪影。夏千千便带着孩子们去了书肆,每人给了十两银子,让他们自己没人挑喜欢的书。
府城的书肆自然比县城的大的多,图书的种类也丰富的很。结账的时候,铁蛋选的是一本叫《南游记》的书,她以为是小说,打开却是一本讲述南方地理风情的地方志。狗剩挑的是一本《檀物语》,他喜欢木匠活儿,以为是木工的书,打开却是讲述机关的。作者叫檀弓。
夏千千咋舌,他家这两个孩子不得了啊!以后怕是什么大人物!
黑子最可爱,抱着银子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什么都没舍得买,出门的时候又把银子塞到了夏千千的手里。然后眼巴巴的看着她,好像在说:“别夸我啊!快夸我啊!”
夏千千被萌得不行,做主给他选了本《九章算术》,她早就发现黑子在数学上特别有天赋。
在这一点上,铁蛋是靠的记忆力强,而他完全就是靠的天分,不过相对的,他的文科方面就差得多了。
她觉得搞不好三个孩子里面,智商最高的其实是黑子。
天公不作美,第二天还在下雨,牙行里的人找来了,说是商铺没有,但是却有合适的房子。
“这个房子虽然只有两进,但是你看,这里拐过弯,不远处就是梁王府,附近也都住的是有官职的官家,所以抢手得紧,不瞒你们说,如果手里有钱就赶紧买下,就算是回头卖出去,也是你们赚了。”牙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很会能言善道,夏千千看得眼热,好想把他拐去自己的店里当服务员。
话说回来,这房子如果在王府附近的话,安全还是蛮有保障的,至少不会太乱。就是太贵了点,比他们在县城的房子还小,却要三百两银子。不过她还是买下了,因为没有讲价,卖房子的小哥很是高兴,还提醒他们说:“如果你们不住,平时需要出租,也可以找我,保管每月的租金不会少。”
夏千千终于没能忍住,问小哥愿不愿意到他们开的玩具店里卖玩具。
小哥这才知道夏千千一行人是府城新开的玩具店的东家,连忙道:“失敬失敬!”
然后他残忍的拒绝了夏千千的邀请,说是祖辈就是干这一行的,没有换工作的打算。
夏千千好不失望。
第一百二十六章
王老三被夏千千猝不及防的表白了, 回家的路上, 乐呵的嘴都合不拢。
他紧紧的牵着她的手, 就算是开门也不放开。
龅牙妹领着三个孩子在不安的等待着他们,看见人回来, 终于松了口气。
回了房间,要去厕所蹲坑, 进去夏千千才发现王老三跟个痴汉一样的跟了进来。
她甩甩手, 瞪眼问:“干嘛?”
王老三做贼似的看她一眼,撇开眼,然后又猛地抬眼盯着她,低声说:“我们再给铁蛋和小九添个妹妹吧……”
“好啊!”夏千千露齿一笑, 还没等王老三高兴,然后猛的把脸沉下:“今天晚上你去和铁蛋睡!”
门“砰”的一声砸上,王老三默默鼻子, 只能去找儿子睡觉。
过了几天,夏千千就从小兰的嘴里得知,昨天夜里, 旁边的梁府抬出两具用草席裹着的尸体。下人手不稳, 尸体滚了出来, 被路人看见了。现在,城里传得沸沸扬扬。
梁老爷并没有在城里放出招婿的消息,夏千千也不知道最后梁如玉会怎么样。
只是, 这已经不关他们的事。但说到底, 此事与他们无关, 梁家怕是不这样认为。夏千千觉得,梁老爷梁夫人老眼昏花,大概会认为王老三不娶梁如玉,是他们王家的错。此后恐怕会有多番刁难。
夏千千虽然不惧,但梁家在城里盘踞多年,而他们却根基未稳,如果两方正面对上,他们肯定会是最吃亏的。由此,吃饭的时候,她便在饭桌上把此事说了出来,让众人都知道平时小心提防梁家的人。
其实她最发愁的是,要不要再换一个地方住。有个随时要害自己的邻居,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只是现在他们刚买了宅子,立刻就搬走的话,实在是奇怪,城中也没有合适的地方,只能先这样。
另外,夏千千打算下次去府城,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男仆,买几个回来。这次梁家的人忽然闯入,可把她真的吓了一跳,仔细算算,家里竟然只有王老三一个成年男人。除了家里需要个守门的人,她还打算给王老三配个小厮,这样如果以后他和女人接触的话,有了小厮在身边,别人也不能说是孤男寡女,算是绝了他的烂桃花。
而且,大哈小哈她也不想再拴着它们,这样如果家里有动静,也起到个警示的作用,更别说大哈小哈这么凶,估计来了坏人还要靠它们保护。
这件事情平息之后,闲聊时,夏千千和凤姐儿说起来,凤姐感慨的说:“人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但我看铁蛋他爹不错的很。只是他这烂桃花也忒多了点,你可得把人看好了。”末了,有些迟疑的开口,“家里男丁少的话,你要买仆人,但最好还是有些武艺的……”
夏千千看她吞吞吐吐的样子,翻个白眼,说:“你我之间,有话就说。”
“是这样的,我家镖局也是开了好多年了,都是雇的外面的武师来走镖,我有一个叔叔,和我爹是结拜兄弟,早年间受了伤,腿断了一只,从此以后不能再出镖了。后来媳妇也跟人跑了,他自己回了乡下,种着几亩地。因为他小时候对我特别好,出嫁的时候还来送我。所以你刚刚说起来,我就想起他来了。我觉着你要找人的话,最好还是会点功夫的,然后又不能给家里添麻烦,他这年纪刚刚好,你怎么看?”
听起来很不错!凤姐儿会开口推荐的人,大概人品也是不错的,而且就像她说的,如果有武艺就更好了。
“那我要去哪里才能找到他?”
“我写个地址给你,你到了府城让我大嫂带你去。”她知道现在金大嫂现在和夏千千的关系还不错。
夏千千点点头。
她跟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凤姐儿他们不一样。现在赚的钱不少,除了平日使用的银子,她和王老三还在老家的后山埋了大概五千多两银子在地下,以防发生意外。除此之外的钱,她却觉得还是用去买房或者买商铺之类的投资比较好。而凤姐儿他们除了那次在茅村跟着她买了地之外之后,大概是把钱放到了哪里。不过夏千千还是觉得钱用来生钱比较好,放着它也不会多出来,于是接下来便竭力的劝她在府城里买套商铺,到时候租出去,一年下来也是不少钱,或者将来给两个女儿做嫁妆也可以。
凤姐儿被最后这一条给说动了,她自己是个女人家,知道嫁人之后受婆家的束缚多,自己做不了自己的主,就像现在明明是她和夏千千合伙做生意赚了银钱,但自己只能留下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被婆婆拿了去。要不是顾及金家,她婆婆怕是一分都不会给她留下。唯一好的一点是,老高是独子没有兄弟,以后高家的钱也还是要留给他们夫妇。如果现在就开始给女儿准备嫁妆,将来他们嫁到夫家,有了银子傍身,也不至于被人欺辱。再差一步,如果过得不好,和离之后,嫁妆是要还给女人的,这样无论如何也有了底气。
这样想着,回家后,她就跟高捕快提了此事。
外人皆以为凤姐儿连生了两个女儿,高捕快对她很不满,其实他爱屋及乌,对两个女儿疼爱得紧,不然也不会就算大女儿高兴她喜欢扮成男孩子跟着他到处走动,他都愿意带着她。
他其实私底下早就跟凤姐儿说过,就算没有男娃儿也没事。他们高家是捕快世家,外人看起来风光,但是他们不知道的他们心里的苦,高捕快他爹有一个兄弟就是死在追捕犯人的过程中,而高捕快上头其实有个大哥,却因为别人的报复,才三岁的时候被人诱拐到河边溺水而亡。也是因为这件事情,他娘伤心欲绝,生了他之后,对他十分宝贝,往日里也看的紧,当年也十分反对他去衙门里,后遗症就是对嫁进来的凤姐也各种挑剔。
他说,如果没有儿子,将来招个女婿,不但传宗接代的事解决了,还能看着女儿不被欺负,这样挺好的。
所以听了凤姐儿的话,高捕快微微思索,就同意了她的意见。
他现在每日当值回家最喜欢做的就是抱着小女儿不撒手,两个女儿虽然年纪还小,但已经能看出将来吧必定遗传了凤姐儿的美貌,长大后怕是要被踏破门槛。每每想起这事,他就捶足顿胸,恨不得把那虚构的女婿拖出来打一顿。
“你要不要也顺便回娘家一趟?这么长时间没见面,岳父岳母他们肯定想你了。”
凤姐儿的眼睛一亮,她也想爹娘了。
“那你要去么?”
“我看能不能请假。”
“说起来你娘最近怎么没有带姑娘回家了?”之前不是挺起劲的嘛?
高捕快没有邀功,只道:“老人家嘛,闲着没事就爱折腾,折腾一阵子就自己歇下来了。”实则是他私底下找了老母亲,说她要是再继续这样子,他就和凤姐儿带着两个孩子搬出去住。她才不在家里闹腾。
凤姐儿要去,高捕快让人帮忙当值得了假,终于有了时间,也要去,于是这一次去的人便多了起来。
夏千千一看这么多人,便决定多租几辆马车,给三个孩子也请假,一并带着去走一走,算是长长见识。可惜的是,王老爹身体不便,路途太长,他不能前往。龅牙妹要看着小吃店的生意,他们只能把老人托了她照顾。
只是,已经到了多雨的季节,断断续续下了好多天的雨,一直没有停,路上全是泥泞,坐在车上就不想动弹,方便的时候下一趟车,脚上全是泥巴,只能把鞋脱了放在车辕上,虽然有些不方便,但每个人心里都还是期待的,几个孩子兴奋得上串下跳。
“我们现在每次去城里都得住客栈,所以这次去便打算在那也买个房子,以后去了府城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住自己家里总比住在客栈来的方便。”
凤姐儿说:“我发现你有个奇怪的癖好,就是喜欢到处买房子。”
夏千千无言以对,这是事实。作为一个现代房奴,死之前,还在还款,房子还没有真正成为她的,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恨不得买买买,多买些房子屯着。
至于以后用来干什么,别问她,她也不知道。
这次去府城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她在此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透露,这次去要把东西让人带去蜀地,趁着唐三少爷成亲,让他在成亲当日推出麻将。这麻将是用石头做的,为了宣传,背面全雕刻上了仙女坊的招牌。要是有玉石的话,她还想用玉做一副呢,肯定卖得出高价。
真是一点也不觉得会腐蚀老百姓的生活!毕竟他们现在没有麻将,但是也有别的娱乐,比如说他们本地人就蛮喜欢玩叶子牌。
到了城里,他们先把货送到了店里,然后去了金家。因为这次凤姐儿也在,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一家人都住到了金家。
“带着孩子们,东西肯定带的多,你住客栈多不方便!”凤姐儿他娘说道。
这次夏千千并没有再客气,再说这回她已经打算好要在府城买房子,日后也不会再麻烦到他们。
“好孩子,我没有看错你!”饭桌上,得知高捕快他们这次来府城,打算在城里买两个商铺给高兴两姐妹将来做嫁妆,凤姐儿他爹不由得十分高兴,对着高捕快笑得停不下来。
高捕快却道:“都是托了王家两口子的福!”要不是正好遇到他们两个,就凭他自己那一点本事,怎么可能在府城能买得起商铺!
王老三听了,却挠挠头,说:“店是她们自己开的!”他嘴是真的笨,一般人听到这句话都会谦虚一下,他只会说老实话。
听了此话,桌上的人都笑起来,凤姐儿他爹却不由得连连点头。
只大儿媳妇在他们店里的那一成股,每个月就好多些银子,女儿这边占了三成,只会更多,他现在也算是对女儿日后的生活放了心了。
“王兄弟,这杯敬你!我们全家都沾了你的光了!”
“哪里哪里!”
合适的商铺和房子也不是随时都有的,找了三家牙行,只能让他们留意。
夏千千倒是在其中一家牙行里看中了一对带着两个小孩的四五十岁的夫妻。
据说是因为主家在京城犯了事,作为奴仆,他们便被发卖了,牙行的人在京城有门路,买的人看中这个女人一手好绣艺,便将她买了来。
好绣艺?
夏千千又高兴又好奇,问她有没有绣品给她看,牙行的人便拿出了一幅作品递给夏千千。
可惜夏千千这个家伙,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是做绣品生意的,却根本看不出好坏来,只知道它的针脚细密,作品中规中矩。
那绣娘看她面善,又带了几个孩子,不像是坏人,有些紧张的说:“我家男人会赶车,两个孩子也不小了,过个一两年就能使得上力,夫人你买了我们吧!”
孩子里的姐姐才七八岁大,听了娘亲的话,也懂事的推销自己:“我叫小翠,已经跟着娘学了好久绣花,娘说过个一两年,我绣的花也能卖钱了。老爷夫人,你们买了我们吧!”
夏千千听了她的话,觉得有些心酸,向牙行的人询问价格。
“大人一个三十两,小的一个四十两,要是一家都带走,可以算你们一百两。”
好贵!
知道了价格,夏千千便不想买了,可是看着那几双充满寄翼的眼睛,她真的不忍心拒绝,最后还是八十两银子买了回去。
那绣娘和她丈夫高兴得跪在地上带着两个孩子不停的磕头,嘴里说:“夫人老爷,你们是我们一家的再生父母啊!”
女儿现在虽然还小,但是等再大一点,牙行的人恐怕会把她卖到那不干不净的地方,她日日夜夜的都担心着,现在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
夏千千把他们叫起来,正准备走,旁边的女人堆里却有人喊道:“夫人,我也会绣艺,你买了我吧!”
夏千千一听,便看了那边一眼,然后便跟捅了马蜂窝似的,所有的女人都在叫嚷着说自己会绣花。
牙行的人抬起手中的鞭子便要抽打,夏千千阻止了他,因为她忽然想到,要是真的会绣艺,买回去的话就赚翻了……诶,等等,就算不会绣艺,也可以去缝制衣服和裁剪啊!
再说了,这些女人看起来蓬头垢面的,好不凄惨,她把她们带回去做女工,等过个十年八年的再放了她们,也算是积德。
于是,便让她们把所有的女子都带出来,不管多大。其中有五六个十岁以下的小女孩,看的夏千千不忍,她更坚定了自己要做的事。
“我是开绣坊的,在乡下,需要很多女工,不会绣艺也行,可以做别的,每日里主要就是做衣服。最多十年,十年后,要赎身可以看你的表现。进了我们家不能吃香的喝辣的,但是能保证衣食无忧,愿意的跟我走。只一点,不能背主。如果你觉得自己能做到这点,那么除了以下三种人,想走的都站出来,第一种,偷汉子的。第二种,杀人或者协助过杀人的。第三种,卖过主的。”
自然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犯过她说的三条,最后在牙行的人的指点下,拉出来三人,剩下的全被夏千千买了。
只是他们还不回家,也没有房子安置她们这三十八个人,只能暂时让她们寄居在牙行里。
没了事情做,他们便打算出去玩。
离着府城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叫落云山的山。山上有一个寺庙,叫落云寺,香火鼎盛,远近闻名。夏千千早就听说过,一合计便打算去那里游玩。
正好金家的人也打算去,便约了第二天如果天晴便去落云寺上香。
因为下雨,街上的小贩也没了踪影。夏千千便带着孩子们去了书肆,每人给了十两银子,让他们自己没人挑喜欢的书。
府城的书肆自然比县城的大的多,图书的种类也丰富的很。结账的时候,铁蛋选的是一本叫《南游记》的书,她以为是小说,打开却是一本讲述南方地理风情的地方志。狗剩挑的是一本《檀物语》,他喜欢木匠活儿,以为是木工的书,打开却是讲述机关的。作者叫檀弓。
夏千千咋舌,他家这两个孩子不得了啊!以后怕是什么大人物!
黑子最可爱,抱着银子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什么都没舍得买,出门的时候又把银子塞到了夏千千的手里。然后眼巴巴的看着她,好像在说:“别夸我啊!快夸我啊!”
夏千千被萌得不行,做主给他选了本《九章算术》,她早就发现黑子在数学上特别有天赋。
在这一点上,铁蛋是靠的记忆力强,而他完全就是靠的天分,不过相对的,他的文科方面就差得多了。
她觉得搞不好三个孩子里面,智商最高的其实是黑子。
天公不作美,第二天还在下雨,牙行里的人找来了,说是商铺没有,但是却有合适的房子。
“这个房子虽然只有两进,但是你看,这里拐过弯,不远处就是梁王府,附近也都住的是有官职的官家,所以抢手得紧,不瞒你们说,如果手里有钱就赶紧买下,就算是回头卖出去,也是你们赚了。”牙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很会能言善道,夏千千看得眼热,好想把他拐去自己的店里当服务员。
话说回来,这房子如果在王府附近的话,安全还是蛮有保障的,至少不会太乱。就是太贵了点,比他们在县城的房子还小,却要三百两银子。不过她还是买下了,因为没有讲价,卖房子的小哥很是高兴,还提醒他们说:“如果你们不住,平时需要出租,也可以找我,保管每月的租金不会少。”
夏千千终于没能忍住,问小哥愿不愿意到他们开的玩具店里卖玩具。
小哥这才知道夏千千一行人是府城新开的玩具店的东家,连忙道:“失敬失敬!”
然后他残忍的拒绝了夏千千的邀请,说是祖辈就是干这一行的,没有换工作的打算。
夏千千好不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