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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二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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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今年应该已经十九岁了,可他的身体依旧有些单薄,这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一些。他的长相很秀气,举止斯文,一言一行都让人感觉到他是一个教养很好的年轻人。
他的身边跟着一个年轻男子,那人落落大方,见人先带三分笑,在原随云开口前率先介绍着来宾。没人觉得自己被怠慢了,谁都知道,原少庄主双目失明,除了这个方法,他又该如何得知面前站着的是何人呢?
只是在寒暄后,来客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此年轻人,如此品格,偏偏就……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只是有人在心中惋惜,有人则直抒胸臆,诉说着可惜。原随云自双目失明后耳朵越发的灵敏,场中人的议论之声他没有漏掉一句,听着那左一句可惜右一句可怜,原随云脸上的笑意更深。
“新来的是哪位?”听到又有一人新到,原随云问着丁枫。
一直跟在原随云身边的男子——丁枫看了一眼,道,“是兰州的百善玉笙,他还带了一个孩子。”
原随云的脸色又挂起斯斯文文、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的笑容,提步走了过去。
“佳客远来,未能出门远迎,还望见谅。”
“原少庄主客气了。”玉笙寒暄道,“原老爷子做寿,能来讨一杯寿酒,已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了。”
原随云是一个很擅长揣摩他人心思的人,一句话的功夫,他就对玉笙的不喜寒暄有了了解。如此一来,他便不再客套,脸上反而多了几分独属于年轻人的朝气,“我们也不必客气来客气去了,我对百善玉笙久仰大名,不知能否叫你玉大哥?”
想起在沙漠中还未见过自己就冲过来大声叫玉兄弟的胡铁花,玉笙觉得原随云实在是客气,“我痴长少庄主两声,这声玉大哥便厚颜收下了。”
原随云笑了,带着得偿所愿的欣喜。“我草字随云,玉大哥叫我随云可好?”
这称呼有些过于亲密了。玉笙心里想到,不过他并没有把这放在心上,“随云。”
这个称呼似乎让原随云格外高兴,他还想继续说两句,可此时又有了新客人到来,他不得不提出告辞,在离开前,还向玉笙推荐了几道本地的特色菜色,连一直站在玉笙身边从未开口的花满楼都照顾到了,“小兄弟年纪尚小,还饮不得酒。不如用些果汁如何?”
“劳随云费心了。”玉笙没有推辞。
原随云招呼侍女,将玉笙和花满楼引入席间。
玉笙也算是近几年来声名鹊起的人物之一,一入席,便有人与他打着招呼,整个晚宴下来,原随云推荐的菜色他没尝几口,只有花满楼一个人和果汁喝的心满意足。
“西北的瓜果果然还是要在西北吃,运到江南后味道总是有一两分改变。”这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
一晚上没吃好的玉笙报复性的把他的头揉成了鸡窝。
花满楼一开始还试图躲避,可到底身单力薄,最后自暴自弃的窝在玉笙怀里。
算了,随你高兴好了。
————————————————————————————————
夜已深,褪去了晚宴的浮华,原随云端坐在书房中,手里拿着一份资料。
“有什么疑问,就问吧。”作为一个好主人,原随云偶尔也会为下属解惑。
“那玉笙何德何能……”这就是困扰了丁枫一晚上的问题。别人不知,认为公子就是一个温柔敦厚的世家公子,可他从小就追随在公子身边,对他不敢说十分了解也有七八分。公子表面随和,心中的傲气却不输于任何人,他想不出为何公子会对一个从西北边陲之地来的人如此热情客气,甚至还以名字相称。
这份殊荣,还没有人得到过。
“何德何能?”原随云的话不温不火,却让丁枫直觉的紧张起来,“一个无德无能的人,自然不会让我另眼相待。可是,一个在几年间就能洒下百万白银用来行善的人可以。”因为他原随云从不相信这世上有纯善的人。“石观音称霸一方,引来多少怨恨,可她的武功深不可测,以至于没人敢上门讨还公道,可他却能让石观音吃亏。”作为一个瞎子,原随云不在乎石观音的美貌,可他却知道,但凡有眼睛的男人,没几个能拒绝石观音。“还有水母阴姬,她曾经想要楚留香的项上人头,最后也是玉笙调解了双方关系,让楚留香至今还能风流。”而水母阴姬的为人,是江湖人都知道的油盐不进。
“你说,如果一个人能同时办下这几件事,他有资格让我另眼相看吗?”原随云问道。
丁枫的额角渗出冷汗,原随云所说的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
“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他大把撒银子上面,却忽略了他本人的武功也同样深不可测。”原随云低语呢喃,“我自认阅尽天下武功,却判断不出他的武功路数,这样一个人,让我怎么能不亲近?”
原随云太过聪明,而他的资质也配得上他的聪明。无争山庄三百年底蕴,与世无争也只是近五十年来的事,而在那之前,哪一任庄主不是掀起江湖风云的人物?原随云通过先祖的笔记整理出了先祖们所理解的各派绝学,而他也用尽各种手段,将各派绝学掌握在手中,和笔记中的记载一一印证,最终被他圈出来认为可学的也只有三十三门绝学,时至今日,他已经掌握了二十八门。这对他而言并非难事,只是需要稍微花费一些心力就能办到。偏偏此时,他得到消息,得知兰州的百善玉笙的拳法已无敌手,而套路更与他所知道的那些拳法都不同。这让原随云如何不心生好奇。
能打败石观音的拳法!
能逼的水母阴姬收回对楚留香追杀的拳法!
没错,在原随云眼中,这两个女人早就不是女人了,除了武力逼迫,他想不到其他能让她们让步的理由。
原随云心中难得升起兴奋感,同样是年青一代,玉笙已经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他简直迫不及待的想要与他较量一番。只是他到底还需要维持斯文有礼的表象,只能缓缓图之,待交情加深后才能不失分寸的提出切磋的请求。
原随云足够自信,自信一旦交手,玉笙的拳法路数就不再是秘密。
于是在第二天,玉笙就接到了来自原随云的拜访。
对于儿子与玉笙的亲近,原东园乐见其成。自家儿子的傲气他最是了解,此时见到终于能入他眼的人,而那个人也品性良好,原老爷子再高兴不过。而老爷子高兴的具体表现就是,玉笙搬离了原来的小院,换了一间更大更好的院落,与原随云的院子比邻而居,基本上只要翻个墙头就能看见对方的房间。如果恰好窗户是开着的,那么对房间内的摆设便会一览无余。
原随云还是矜持的,他没有直接提出切磋,而是请玉笙听琴。
琴声清韵,可琴音中却莫名的含着一丝萧索。玉笙从腰间抽出之前买着玩的竹笛,试了下音后,轻灵欢快的笛声闯入琴声中,冲散了那份萧索。原随云似乎也被笛声感染,面上带上了笑意。
直到笛子破音了。
“随意买的,可惜不经用。”玉笙看着笛身上忽然出现的一条裂纹,心中也感觉有几分可惜。
原随云放下琴,“不如我们切磋一二如何?”
玉笙哑然,“你不能因为我不小心破坏了合奏就想和我打架啊。”
“弹琴是为抒情,可此时曲才过半,胸中郁气无可散发……”原随云跃入院中,“玉大哥,请了!”
玉笙把竹笛放在一旁,当下也不客气。比起文绉绉的吹笛子,他当然更喜欢用拳头。“先说好,输的人可不许哭鼻子。”
“我三岁以后就没哭过了!”原随云似是极不服气,几步攻了上来。
原随云所学极杂,出拳化掌,时有腿功相助,间或流云飞袖,一招接一招令人目不暇接无暇应对。可惜,他遇到的是玉笙。玉笙的打法极不讲理,一力降十会,但凭你千变万化,我一拳破之。
玉笙说不留手,切磋之时自然不会放水。原随云与他人过招时从未像此时这般酣畅淋漓,也从未如此清楚的察觉到他与绝顶高手之间的差距。在挨了三拳后,他急射而退,“我败了。”
玉笙顺势收手,“自然。”
原随云被玉笙随口一句话堵的心口一窒,索性直接开口问道,“不知玉大哥用的哪家拳法,我好似从未见过。”
原随云今年应该已经十九岁了,可他的身体依旧有些单薄,这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一些。他的长相很秀气,举止斯文,一言一行都让人感觉到他是一个教养很好的年轻人。
他的身边跟着一个年轻男子,那人落落大方,见人先带三分笑,在原随云开口前率先介绍着来宾。没人觉得自己被怠慢了,谁都知道,原少庄主双目失明,除了这个方法,他又该如何得知面前站着的是何人呢?
只是在寒暄后,来客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此年轻人,如此品格,偏偏就……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只是有人在心中惋惜,有人则直抒胸臆,诉说着可惜。原随云自双目失明后耳朵越发的灵敏,场中人的议论之声他没有漏掉一句,听着那左一句可惜右一句可怜,原随云脸上的笑意更深。
“新来的是哪位?”听到又有一人新到,原随云问着丁枫。
一直跟在原随云身边的男子——丁枫看了一眼,道,“是兰州的百善玉笙,他还带了一个孩子。”
原随云的脸色又挂起斯斯文文、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的笑容,提步走了过去。
“佳客远来,未能出门远迎,还望见谅。”
“原少庄主客气了。”玉笙寒暄道,“原老爷子做寿,能来讨一杯寿酒,已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了。”
原随云是一个很擅长揣摩他人心思的人,一句话的功夫,他就对玉笙的不喜寒暄有了了解。如此一来,他便不再客套,脸上反而多了几分独属于年轻人的朝气,“我们也不必客气来客气去了,我对百善玉笙久仰大名,不知能否叫你玉大哥?”
想起在沙漠中还未见过自己就冲过来大声叫玉兄弟的胡铁花,玉笙觉得原随云实在是客气,“我痴长少庄主两声,这声玉大哥便厚颜收下了。”
原随云笑了,带着得偿所愿的欣喜。“我草字随云,玉大哥叫我随云可好?”
这称呼有些过于亲密了。玉笙心里想到,不过他并没有把这放在心上,“随云。”
这个称呼似乎让原随云格外高兴,他还想继续说两句,可此时又有了新客人到来,他不得不提出告辞,在离开前,还向玉笙推荐了几道本地的特色菜色,连一直站在玉笙身边从未开口的花满楼都照顾到了,“小兄弟年纪尚小,还饮不得酒。不如用些果汁如何?”
“劳随云费心了。”玉笙没有推辞。
原随云招呼侍女,将玉笙和花满楼引入席间。
玉笙也算是近几年来声名鹊起的人物之一,一入席,便有人与他打着招呼,整个晚宴下来,原随云推荐的菜色他没尝几口,只有花满楼一个人和果汁喝的心满意足。
“西北的瓜果果然还是要在西北吃,运到江南后味道总是有一两分改变。”这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
一晚上没吃好的玉笙报复性的把他的头揉成了鸡窝。
花满楼一开始还试图躲避,可到底身单力薄,最后自暴自弃的窝在玉笙怀里。
算了,随你高兴好了。
————————————————————————————————
夜已深,褪去了晚宴的浮华,原随云端坐在书房中,手里拿着一份资料。
“有什么疑问,就问吧。”作为一个好主人,原随云偶尔也会为下属解惑。
“那玉笙何德何能……”这就是困扰了丁枫一晚上的问题。别人不知,认为公子就是一个温柔敦厚的世家公子,可他从小就追随在公子身边,对他不敢说十分了解也有七八分。公子表面随和,心中的傲气却不输于任何人,他想不出为何公子会对一个从西北边陲之地来的人如此热情客气,甚至还以名字相称。
这份殊荣,还没有人得到过。
“何德何能?”原随云的话不温不火,却让丁枫直觉的紧张起来,“一个无德无能的人,自然不会让我另眼相待。可是,一个在几年间就能洒下百万白银用来行善的人可以。”因为他原随云从不相信这世上有纯善的人。“石观音称霸一方,引来多少怨恨,可她的武功深不可测,以至于没人敢上门讨还公道,可他却能让石观音吃亏。”作为一个瞎子,原随云不在乎石观音的美貌,可他却知道,但凡有眼睛的男人,没几个能拒绝石观音。“还有水母阴姬,她曾经想要楚留香的项上人头,最后也是玉笙调解了双方关系,让楚留香至今还能风流。”而水母阴姬的为人,是江湖人都知道的油盐不进。
“你说,如果一个人能同时办下这几件事,他有资格让我另眼相看吗?”原随云问道。
丁枫的额角渗出冷汗,原随云所说的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
“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他大把撒银子上面,却忽略了他本人的武功也同样深不可测。”原随云低语呢喃,“我自认阅尽天下武功,却判断不出他的武功路数,这样一个人,让我怎么能不亲近?”
原随云太过聪明,而他的资质也配得上他的聪明。无争山庄三百年底蕴,与世无争也只是近五十年来的事,而在那之前,哪一任庄主不是掀起江湖风云的人物?原随云通过先祖的笔记整理出了先祖们所理解的各派绝学,而他也用尽各种手段,将各派绝学掌握在手中,和笔记中的记载一一印证,最终被他圈出来认为可学的也只有三十三门绝学,时至今日,他已经掌握了二十八门。这对他而言并非难事,只是需要稍微花费一些心力就能办到。偏偏此时,他得到消息,得知兰州的百善玉笙的拳法已无敌手,而套路更与他所知道的那些拳法都不同。这让原随云如何不心生好奇。
能打败石观音的拳法!
能逼的水母阴姬收回对楚留香追杀的拳法!
没错,在原随云眼中,这两个女人早就不是女人了,除了武力逼迫,他想不到其他能让她们让步的理由。
原随云心中难得升起兴奋感,同样是年青一代,玉笙已经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他简直迫不及待的想要与他较量一番。只是他到底还需要维持斯文有礼的表象,只能缓缓图之,待交情加深后才能不失分寸的提出切磋的请求。
原随云足够自信,自信一旦交手,玉笙的拳法路数就不再是秘密。
于是在第二天,玉笙就接到了来自原随云的拜访。
对于儿子与玉笙的亲近,原东园乐见其成。自家儿子的傲气他最是了解,此时见到终于能入他眼的人,而那个人也品性良好,原老爷子再高兴不过。而老爷子高兴的具体表现就是,玉笙搬离了原来的小院,换了一间更大更好的院落,与原随云的院子比邻而居,基本上只要翻个墙头就能看见对方的房间。如果恰好窗户是开着的,那么对房间内的摆设便会一览无余。
原随云还是矜持的,他没有直接提出切磋,而是请玉笙听琴。
琴声清韵,可琴音中却莫名的含着一丝萧索。玉笙从腰间抽出之前买着玩的竹笛,试了下音后,轻灵欢快的笛声闯入琴声中,冲散了那份萧索。原随云似乎也被笛声感染,面上带上了笑意。
直到笛子破音了。
“随意买的,可惜不经用。”玉笙看着笛身上忽然出现的一条裂纹,心中也感觉有几分可惜。
原随云放下琴,“不如我们切磋一二如何?”
玉笙哑然,“你不能因为我不小心破坏了合奏就想和我打架啊。”
“弹琴是为抒情,可此时曲才过半,胸中郁气无可散发……”原随云跃入院中,“玉大哥,请了!”
玉笙把竹笛放在一旁,当下也不客气。比起文绉绉的吹笛子,他当然更喜欢用拳头。“先说好,输的人可不许哭鼻子。”
“我三岁以后就没哭过了!”原随云似是极不服气,几步攻了上来。
原随云所学极杂,出拳化掌,时有腿功相助,间或流云飞袖,一招接一招令人目不暇接无暇应对。可惜,他遇到的是玉笙。玉笙的打法极不讲理,一力降十会,但凭你千变万化,我一拳破之。
玉笙说不留手,切磋之时自然不会放水。原随云与他人过招时从未像此时这般酣畅淋漓,也从未如此清楚的察觉到他与绝顶高手之间的差距。在挨了三拳后,他急射而退,“我败了。”
玉笙顺势收手,“自然。”
原随云被玉笙随口一句话堵的心口一窒,索性直接开口问道,“不知玉大哥用的哪家拳法,我好似从未见过。”